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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州市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(个人办理)申请毕业的通知
发表日期:2010-06-04 13:46:46 浏览 368 次

广州市2010年上半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初审工作将于61722日进行,请考生于初审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(http://www.stegd.edu.cn/selfec )进行网上毕业申请登记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区、县级市招考办上交所需材料和缴交相关费用进行初审。

提示: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助学机构考生作为面向社会考生(个人办理),按此办法申请毕业手续。

一、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

1.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

2.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

3.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

4.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、主考学校相一致

5.如有违规记录,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

6.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,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

7.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

二、办理时间

1.毕业登记:61522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。特别注意:网上提交申请时,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或县级市,不能选“广州市区”

2.毕业初审:广州市各区、县级市办理时间安排见附表